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普通本科 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计划的通知
- 时间:
- 2019-04-22 13:37:50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上海教师资格证
市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财教〔2014〕3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各校上报2019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实际需求,经研究,现将2019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健全申评发放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标准,按时发放,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助学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并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单位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附件:2019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额资金分配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