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请确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的函[沪教考院社考〔2014〕27号]
- 时间:
- 2018-06-04 14:09:06
- 作者:
- 毛老师
- 阅读:
- 来源:
- 上海教师资格证
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总体部署,根据教育部和教育部考试中心的文件精神,上海市已于2012年正式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1号)要求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的考务组织工作。
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每年两次,部分科目采用上机考试的形式。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分别委派贵校教务处与继续教育学院联合承担贵校在校生和部分社会考生2014年下半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含机试)工作,考试日期为2014年11月2日(星期日)。
恳请贵校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此项考试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