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奉贤区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 时间:
- 2019-10-09 11:24:16
- 作者:
- 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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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教师资格证
各基层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审定)、考试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六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沪人〔1999〕83号)、《上海市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沪人〔2004〕127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条件的通知》(沪教委规〔2018〕4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沪府办〔2015〕120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列入〈上海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乡村学校名单的通知》(沪教委人〔2017〕10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奉贤区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本区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成人学校等持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并从事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现在本区中小学、幼儿园或中等职业教育岗位上任教,应按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参加转岗评审。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
1、学校充实调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以下简称聘任委员会),负责本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由3至9人组成,校长任主任委员。聘任委员会中应有教代会代表或工会负责人、教师代表参加,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2、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公布剩余岗位和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审核申请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对申请人员的师德修养和工作业绩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确定评议结果;对上报的申报人提出推荐意见。
(二)区学科评价机构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机构下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含书法)、生物、计算机、劳动技术教育、德育一、德育二、教育与心理、跨学科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校外教育、职业教育以及幼教等若干个学科组,由多名同行专家组成,负责对学校推荐人员的师德修养与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和教育教学业绩进行综合评价。
(三)区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区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所属学科组评议情况提出审核意见。
(四)监督机构
学校和教育局建立教师职务评聘监督小组,充分发挥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确保评聘工作规范、公正、公平。
三、有关程序
(一)申报推荐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聘任委员会提出申请,根据需要确定填写《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2、提交申报材料:《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反映本人教育教学情况和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有关材料。
3、申报材料应在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指定场所公示5个工作日。
4、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在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申报指标数内确定推荐人选,写出推荐意见,将推荐人选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教育事务受理中心人力资源部。
(二)评审程序
区学科评议组对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水平)进行评价,主要以知识测试、教科研水平、随堂听课、面试答辩等模块进行综合评价,以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确定评价结果,并在本学科内进行排序;区学科评价结果由区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下发批文。
四、申报要求
(一)师德要求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行违背师德一票否决制,教师师德由学校负责考核。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师【2018】18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8】19号)等规定,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的监察监督,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制订具体考核指标,形成由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师德定期考核制度,师德考核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二)资历要求
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聘任在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年满4年及以上;
2、新教师转正时为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学位获得者,在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教累计满2年及以上;
3、新教师转正时为研究生学历且博士学位获得者,在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教;
4、同级转岗须在教师岗位上工作不少于1年,经考核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5、转岗高报原则上在教师岗位上工作不少于2年,在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教累计满4年及以上。
(三)学历要求
凡在初中及以上学段任教,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凡在小学(幼儿园)学段任教,1975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1975年1月1日之前出生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对先工作后取得所规定学历的人员,必须在取得相应规定学历以后从事本专业工作至少满2年或取得规定学历之前教龄满15年。
(四)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教师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对任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在德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
(五)外语与计算机、教科研成果要求
从2018年起,职称外语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教科研成果鉴定不再作为本区职称评审申报的前置条件。
基层用人单位要继续鼓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培训、自学、考试等多种方式和手段,不断提高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能力,提升岗位任职综合素质。
(六)课时量和班主任工作年限要求
教师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完成规定的课时量和班主任工作经历(含团队工作经历)。
课时量。专任教师课时量按沪教人(87)第117号和沪教委人[95]第40号文件执行,兼任教师课时量原则上应与同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的二分之一。
班主任工作年限。除组织原因未安排外,教师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班主任工作经历应满3年(含政教、团队工作经历)。
(七)继续教育要求
教师晋升职务必须完成上海市教师职务培训所规定的有关任务。
(八)关于乡村学校范围请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列入〈上海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乡村学校名单的通知》(沪教委人〔2017〕100号)。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破格
任职资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破格评聘:
1、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完成相应的任教课时量。
2、思想品德与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各方面成绩显著,任期内学年度考核二次优秀,并在区学科评价中名列前茅。
3、具备以上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了解本学科教学研究动态,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和发展智力、培养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比武一等奖,教学成绩区名列前茅。
(2)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参与学校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其研究成果获区级及以上教育科研部门等第奖。或在市级及以上刊物独立发表(或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有较高水平的论文。
(3)申报德育学科,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担任班主任工作应满3年,有较高的知名度,并承担区级及以上德育工作的咨询、示范、评估、审定等任务,在德育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所带班级曾获区级及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或本人获区级及以上德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4)因教育教学业绩显著,其个人获得区级及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行政奖励记功等荣誉称号。
其中,资历破格的年限一般不超过1年。
(二)关于连续申报
符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各项申报要求,且上一学年度或者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或者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连续申报。
(三)关于支教人员
1、到青海和贵州等西部地区支教一年以上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者,支教期间在当地所写的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调查报告以及论文被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可视作在区(县)级刊物发表;在当地开展培训、进行带教或开设公开示范课等,可视其具体工作的情况,折合成相应的学分记入其本轮教师职务培训的学分。
2、到西部地区、本区农村学校支教一年以上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关于实验系列
实验系列晋升条件参照《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执行,其评聘机构、评聘程序、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等参照本《通知》执行。
(五)关于德育一组、德育二组、跨学科教育和社区教育学科
1、德育一组:从事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班主任(年级组长)、学校分管德育教导、分管德育校级领导、专职团委书记、市(区)德育教研员(除少先队教研员)。
2、德育二组:各初中、小学在岗专职从事少先队教育的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各初中在岗专职从事少先队教育的团队干部;各区县少年队总辅导员、少先队教研员;分管少先队教育的党政干部;担任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成绩显著的现任少年队中队辅导员。
3、跨学科教育:从事小学自然、科学与技术和中学科学、社会等综合性课程教学的教师及教研员;从事探究型课程、拓展型课程教学的教师及教研员。(注:运用各种教学技术、手段、工具进行某一单科性教学,如使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数学、语文等科教学,使用英语进行物理、历史等科教学,不属于“跨学科教学”学科组评审范围。)
4、社区教育:根据市教委有关要求,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机构范围:申报社区教育学科的教师,应是在区社区学院、社区学校(包括挂社区学院、社区学校牌子的成人学校)中,专职从事社区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未挂社区学院、社区学校牌子的成人学校不属于社区学院、社区学校的范围。(2)教师资格要求:申报社区教育学科的教师,应具有初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3)课时量要求:社区教育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平均每周14课时为满教学工作量。活动型课程、学习团队指导等以每小时折算1课时计算。校领导平均每周课时不应少于2课时。
六、其他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岗位结构比例,学校聘任委员会要在教育局下达的申报指标数内确定推荐人选,逐步建立和完善职务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
2、教育局下达各校申报指标数向农村地区学校适当倾斜。
七、时间安排
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9年9月下旬工作布置;
(二)2019年10月中旬学校推荐、个人材料准备等;
(三)2019年10月18日教育事务中心人力资源部接收材料;
(四)学科专业知识测试;
(五)区学科组评价;
(六)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审定;
(七)网上公示。
(此件公开)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