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指标体系(2019年度)》的通知
- 时间:
- 2019-08-13 17:28:08
- 作者:
- 胡老师
- 阅读:
- 来源:
- 上海教师资格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践和需求,市教委修订后形成《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指标体系(2019年度)》,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
年度检查指标体系(2019年度)》的通知
各民办高等学校: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践和需求,我委修订后形成《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指标体系(2019年度)》,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附件: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指标体系(2019年度)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