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市级)报名工作的通知
- 时间:
- 2019-05-18 10:16:42
- 作者:
- 胡老师
- 阅读:
- 来源:
- 上海教师资格证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教师〔2016〕3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沪教委高〔2015〕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工作,现将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本市独立设置高职院校和本科高职学院中,土木建筑大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汽车制造类、电子信息大类、财经商贸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等相关专业的在编在岗、具有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55周岁及以下的专业教师。
二、报名条件
1.师德品行良好,职业素养较高,热爱高职教育教学工作;
2.专业技术能力较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够脱产连续进行为期3个月的企业实践;
4.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技能竞赛奖项(含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学校推荐
各校要高度重视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组织校内相关专业教师积极报名,按照上述报名条件进行校内遴选,择优推荐。本次教师企业实践(市级),每校推荐人数不超过3名。
各校(含民办院校)要制定支持鼓励本校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的配套政策,保障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期间的福利待遇。
四、材料报送
请各校于2019年5月17日前,将本校推荐材料(见附件1、2)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报送我委。我委将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人员进行遴选,入选学员名单和企业实践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如意;电话:23116730;电子邮箱:shgzgz@126.com。
附件:1.2019年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学员推荐表
2.2019年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学员汇总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9年5月13日
附件1
2019年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市级)
学员推荐表
院校名称: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2寸 免冠标准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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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所教专业 | 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教龄 | |||||
教师专业技术等级及评聘时间 | 职业资格/外语等级 | ||||||
职务 | 通信地址 | ||||||
电子邮箱 | 联系电话 | ||||||
教学 科研 成果 (2016年 —至今) |
(包括已发表论文、出版的教材、著作,完成的作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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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进修 经历 (2016年 —至今) |
(包括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及企业实习、实践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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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条件及奖励情况 (2016年 —至今) |
(教育教学等方面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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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对企业实践的期望 和建议 |
(培训内容、形式、专业化模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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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主任推荐意见 |
(请专业主任从推进本专业建设发展角度,对该教师参加市级企业实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专业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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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审核意见 | 教务处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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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推荐 意见 |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19年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市级)
学员汇总表
院校名称(盖章):
序号 | 教师姓名 | 所在专业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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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所在部门: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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