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工作流程的通知
- 时间:
- 2019-01-16 16:15:36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上海教师资格证
各院(系)、各位同学:
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以下简称“市语测中心”)近期调整了考生遗失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后申请补证的相关工作流程,现就我校学生(含校友,下同)办理该项业务的新流程通知如下:
(一) 适用范围
我校学生遗失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经学校教务处审核后,向市语测中心申请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 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学校教务处报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免费),且取得三级乙等以上证书;
2. 学生申请补证的日期在测试日之后两年内。
(二)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填写《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表》(附件),并张贴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由本人持校园一卡通或毕业证书将申请表交至教务处(光华西辅楼703室)。其中“报名地点”填写“复旦大学”,测试地点填写“复旦大学杨浦测试站”,“测试时间”“测试成绩”如无法回忆可留空。
2. 教务处调取相应档案并比对、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符合前述申请补证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情况属实的审核意见,并通知学生领取;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
3. 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学校审核签章后的申请表到市语测中心(延安西路900号)申请补证,并现场录制本人考试当日的朗读篇目录音。
4. 市语测中心审核后按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