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中与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基本信息表
- 来源:
- 上海教师资格网
- 作者:
- 刘老师
- 发布时间:
- 2018-11-19 15: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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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高中与中职教师资格认定
【导读】上海市高中与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基本信息表,一般来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中,高中与中职教师是比较特别的,因为其认定需求材料与小学初中差异很大,需要走的认定机构也不一样,所以其流程还是有所区别的,一起来看看上海高中与中职教师资格认定。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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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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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教育科研 职业资格 本市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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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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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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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版本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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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状态 |
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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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编码 |
1131000000242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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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拥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效本市人才居住证且在本市单位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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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 |
拥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效本市非临时居住证且在本市单位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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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不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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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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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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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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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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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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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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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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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审批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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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系统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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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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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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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新办办理期限为30个工作日,体检时间不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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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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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申请人经由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组织网上申请、现场受理后,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自收到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将所有申请材料交由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复审,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由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上通知申请人参加体检。 2、审核决定期限:申请材料经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复审通过后,申请人经体检合格后,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审核结果上报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自收到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的复审结果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做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3、送达期限: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做出核准决定后,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应当自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做出核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或出具不予核准决定书,不予核准决定书应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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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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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适用范围 |
上海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与办理 |
审批内容 |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
权限划分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权限包括对全市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委托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具体事务,负责对申请全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材料的复审和认定工作,同时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具体责任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承担。
各区教育局负责对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本区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申请人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的现场受理和初审工作。各区教育局或其委托的相关机构(以下简称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具体事务,具体为:黄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普陀区教育人才交流中心、宝山区教育局、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浦东新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松江区教育人才中心、金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崇明区教育局、杨浦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徐汇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长宁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虹口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静安区教育人才中心、闵行区教育局、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负责对所在区内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的组织申请报名、现场受理和申请材料的初审、申请人体检工作,具体责任由各区教育局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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